手机2部

成交价:¥700元 评估价:¥200元
司法自主拍卖
所需保证金:20元
拍卖方式 : 总价
佣金: 执行司法规定
类型: 物资设备
数量/单位:2/部
拍卖时间:2020-03-08 10:00
预计结束时间:2020-03-11 10:00
拍卖会地点:在线
轮次:1
点击参拍 起拍价:200元

021-53070413

拍品介绍

手机2部(苹果牌手机1部、VIVO牌手机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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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规定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3月8日10时至2020年3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网”(www.jd.com)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充分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参加竞买的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手机2部(苹果牌手机1部、VIVO牌手机1部),标的详情见本次拍卖发布的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成交确认书,无法提供货物发票。

该电子设备内可能存有的原机主的相关私隐信息,买受人不得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标的外观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无配件及包装、说明书等配套材料,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自行了解拍卖标的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等其它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品牌真伪、型号、规格、质量、功能、外观、新旧程度及使用状况等)。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拍卖竞价前,竞买人须通过“京东网”注册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0年3月25日16时前以买受人(或到本院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保证金均不计利息。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费和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运输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六、买受人须在收到法院裁定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约提货手续,并在10个工作日内提清,逾期没有提清的,标的管理方不承担保管责任,标的如有遗失或毁损,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提货地点: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409号(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买受人如需邮寄,签收时须提供买受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两张并配合快递人员完成法律文书及交付确认书签字,物品交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搬运、运输等费用以及运输过程中损毁灭失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七、未登记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拍卖的,应于2020年3月4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拍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拍卖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十二、参加拍卖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拍卖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拍卖程序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通知等,本院以买受人于网拍平台预留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为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接受电话,如需更改,买受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来本院填写《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若买受人非自然人,由委托代理人持有效委托手续前来办理)。

如因提供的送达地址、联系电话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和联系电话,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通知等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若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请据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1-3416815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1-53070413    13816708496黄小姐(辅助机构)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制造局路409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0日